機車車禍圖 

 

 

這幾天看到一則新聞

彰化縣一名37歲陳姓男子,今年2月騎著20年車齡的機車遭後方邱姓男騎士追撞,花了13480元修車。事後陳男向邱男求償,但法官審理時以每年折舊率千分之536為基準,計算陳男的機車殘價僅剩0.005元,已無剩餘價值駁回,讓陳男灰心大罵「太瞎。」』

 

小編看到這則新聞,不禁搖頭嘆息,雖然我們不會說:「我想你不懂我這台車的價值。」

但是,要讓一台機車能持續地跑,可不是花0.005元就能辦到的事情。

難道20年來零件都不用更換嗎?

就算不談舊零件價格,撞壞我的車子,要讓它回復到可以繼續騎的狀態,

修理不用工錢嗎?新裝上的零件不用錢嗎?

 

這讓愛車的小編好難過啊,車子可是寶貝耶,

被當成只有0.005元的垃圾,情何以堪啊

 

這裡順便也提供律師的建議:「律師則建議,當事人修車時可開立零件、工資2張估價單,因為前者有折舊的問題,但後者沒有,可避免發生求償敗訴的狀況。

 

各位以後如果遇到相同的事,好歹也要幫自己的愛車討個公道啊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mikey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